农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办站合同

农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办站合同
  • 软件评分:
    4.00分
  • 软件大小:
    35 KB
  • 软件类型:
  • 运行平台:
    WinXP/Win98/WinNT4/WinMe兼容软件
  • 软件属性:
    简体中文 免费软件
  • 收录时间:
    2023-03-03 12:56:59

农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办站合同软件介绍

甲方: 农村信用合作社乙方:丙方:为大力拓展农村金融市场,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,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,签订以下协议:一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宝丰县 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办站代办员,委托乙方为甲方办理吸收储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。二、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。三、甲方的权利:1、有权根据国家和县联社规定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;2、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、通报、罚款等处理,并责令乙方限期改正;3、有权对乙方办理的全部业务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、监督。四、甲方的义务:1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;2、按照规定足额支付乙方的代办手续费;3、在乙方没有出现违法、违规行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的,退回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。五、乙方的权利:1、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合法、合规开展吸收储蓄存款业务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;2、有权取得按照县联社规定标准计付的代办业务手续费;3、有权享受县联社规定的荣誉、奖励和福利待遇;4、有权接收甲方和县联社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;5、有权向甲方介绍、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;6、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。六、乙方的义务:1、交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;2、服从甲方及县联社的领导、管理、检查、监督和处罚;3、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,不得违法、违规办理任何业务;4、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业务专职负责,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交给他人办理;5、不得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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